(二)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努力扩大企业职工的培训教育面,定期为企业领导举办ISO9000国际标准知识轮训班,并作为各大、中型国有企业、经理(厂长)上岗应知应会的必备条件。
(三)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为了保护广大申请ISO9000认证企业的利益,维护认证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对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进行抽查,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予以公开曝光,以维护广大企业切身利益。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认真组织召开获证企业经验交流会及学术研讨会;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参观考察活动,总结获证企业的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
(五)组织编写指导性教材,加强企业质量管理骨干的培训,有计划地造就出一支推行ISO9000国际标准工作的骨干队伍。
(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发挥各行业协会、深圳市质量管理协会及深圳ISO9000研究会的作用。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集团公司等也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我市加快推行ISO9000国际标准而努力。
(七)大力表彰先进。对实施ISO9000国际标准并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其中成果显著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授予“深圳市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深圳市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将是否获ISO9000认证作为我市评比质量管理奖、质量效益型企业及名牌产品的先决条件之一。
(八)加快我市工业企业尤其是电子企业推行ISO9000国际标准的步伐。1996年,首先要搞好对我市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ISO9000国际标准基础情况调查,进行合理分类、组合(集合同类产品企业成立推行小组),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咨询指导,以便我市25种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先行实施ISO9000国际标准,使其在1997年之前绝大多数能获得ISO9000认证。
(九)在建筑业领域继续推广已获认证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实现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的战略目标。今后两年,我市应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总结建筑业试点企业的经验,完善和建立施工、市政、安装、装饰四种质量体系模式,树立实施ISO9000“样板”企业,缩短实施ISO9000国际标准并获认证的周期;
2.重点扶植一、二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设计单位,对大集团或公司仍采用先局部突破,然后以“点”带“面”的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