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工作和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主要鲜活产品的产量和增长量:
  蔬菜从1995年14.7万吨增加到2000年25万吨,增长70%;
  水果从1995年4.1万吨增加到2000年5万吨,增长22%;
  肉猪从1995年70万头增加到2000年100万头,增长43%;
  肉鸡2000年饲养量3100万只,与1995年持平;
  乳鸽从1995年435万只增加到2000年800万只,增长84%;
  鲜奶从1995年1.9万吨增加到2000年3万吨,增长58%;
  水产品从1995年3.7万吨增加到2000年4.8万吨,增长30%。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市、区、镇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是关键,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分管市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全市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负直接责任。各区区长、镇长对区域内的农业发展负领导责任,各主管副区长、副镇长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把农业发展纳入市、区、镇三级行政首长的岗位目标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对农业投资的增加、农业计划规划完成实施、农业企业的发展、农村绿化、环境保护、丢荒地的复垦、农业法规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每年考核一次。市政府负责制定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市、区人大负责对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区政府负责对镇一级的考核。市一级的考核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区、镇两级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视考核情况对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表扬奖励或批评教育,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农业资源保护,积极开发新的农业资源
  土地是最基本的农业资源。要将农业用地保护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区、镇的区域规划,逐步把农业保护区建设成为高标准的“三高”农业基地。切实保护好市政府和各区签定的30万亩农业用地,并保持其相对稳定性。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农业保护用地;对确属非占用不可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并按每亩10000元交纳农地垦复基金,基金专用于农业资源开发。
  扩展农业发展空间,开发新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海水养殖,加快开发利用东西部海湾滩涂。鼓励企业发展远洋捕捞,争取在“九五”期间使我市海水养殖、围海养殖、远洋捕捞有较大发展,拥有远洋捕捞船只40艘以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