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拓展执法监察工作领域,开辟新的工作项目。要参与对国有资产在海外(境外)资产的监察,防止某些人通过在海外(境外)投资的方式以权谋私、化公为私,防止国有资产在海外(境外)的流失;参与对大型投资项目的监控,对大型项目的工程规划、设计、招标、预算、运行等环节进行跟踪监察。
四、围绕《廉政准则》的制订和实施,推动特区廉政法规的建设
加快廉政法规建设的步伐,通过立法保证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监察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首先是要加快《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的制订和试点工作。我市是中纪委、监察部指定在全国率先进行《廉政准则》试点工作的六个试点单位之一,中纪委、监察部对我市的廉政准则工作寄予了很大的希望。我们要争取尽快推出完善的《准则》文本,尽快展开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在全市推广,并为全国制订和实施廉政准则积累经验。
其次是要力争在年内完成《深圳市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定》和《深圳市行政监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为全市的监察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
第三是要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全国“三五”普法工作,在全市开展监察法规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在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有关监察工作业务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监察干部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是要加强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工作。我市监察局是中纪委、监察部确定的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今后凡是中纪委、监察部拟定的廉政法规、制度,要先在联系点试行。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把联系点工作深入下去,在全市扩大联系工作范围。
第五是要加强对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促进各项监察业务的开展。
第六是要配合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搞好监察工作中的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依法监察和监督机制,提高监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五、围绕深圳经济特区投资环境的改善,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和巩固
96年的纠风工作要在95年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抓深入、抓巩固、抓治本、抓成效。
(一)明确重点抓落实。96年的纠风工作有三项重点内容:一是继续抓好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现象的纠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防止回潮;二是抓好基层站所不正之风的纠治。基层站所是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单位,也是目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意见较大的单位,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纠风工作的重点;三是继续抓好“收支两条线”工作,继续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小金库”,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