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
1996年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府(1996)44号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1996年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深圳市1996年监察工作要点
1996年是“九五”计划的第一年,是深圳经济特区进行第二次创业、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性一年,深圳市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以江泽民同志关于查处大要案工作要有新突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有新成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有新效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反腐败工作三项任务的巩固、落实、深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九五”计划的实施,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做到服务深圳二次创业,促进特区改革开放;服务特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机关廉洁高效;服务市场经济,促进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要通过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有效地遏制腐败的蔓延;通过强化防腐机制的建设,积极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通过促进抗腐能力的增强,使广大干部自觉地抵制腐败的侵蚀;从而真正起到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维护法纪、政纪的严肃性,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积极作用。
全体监察干部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深圳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深圳经济特区在第二次创业中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充分认识全国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给深圳经济特区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充分认识监察工作在特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监察干部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把我市监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1996年我市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教育为先导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扎扎实实抓好廉政教育工作
廉政教育是监察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反腐败斗争中一项重要的治本工程。抓好廉政教育,体现了监察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防范的指导思想。
(一)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工作的宗旨。要通过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提高对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认识,增强法纪、政纪观念,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抵制各种腐败现象侵蚀的能力,从而构筑起抗腐的心理防线,达到不想犯错误、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目的,体现出监察工作对广大干部的爱护作用。要通过加大廉政教育和宣传的力度,扩大反腐败和廉政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广大干部和社会各阶层的参与意识,为反腐败和廉政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体现廉政教育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