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加强人口管理。
继续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方针和“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推动计划生育上新台阶。户籍人口全年自然增长1.6万人,机械增长5万人;暂住人口增加3.4万人。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55.5万人以内。新调进人员指标重点保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急需人才。由市计划局、计生办、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及各区按各自职能落实。
五、加强机关建设,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十二)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规定(党群机关参照执行)。从教育、机制、监督、管理、服务入手,完善公务员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保证机关勤政为民、廉洁高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惩治吃拿卡要者,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由各区、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
(三十三)大力整治“三乱”。
严格清理各种收费、罚款项目。切实规范水电收费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和“两证一簿”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由市工商(物价)局、财政局、法制局落实。
(三十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
重点整治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全面落实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按标准搞好考核工作。由市环境综治办会同各区和有关部门落实。
开展“两杯”达标竞赛活动,全面落实辖区覆盖管理责任制,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全市“绿化、美化、净化”水平。由市城管办落实。
(三十五)整顿商品市场秩序。
完善物价、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价格差率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由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落实。
(三十六)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
组织实施“外来劳动力有序化流动工程”,进一步搞好“再就业工程”。强化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把户籍人口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完善培训与就业、工资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鉴定社会化。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认真落实《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标准条件。完善劳动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完善劳资关系协调网络。搞好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由市劳动局、总工会落实。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基础管理。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减少安全事故。由市安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三十七)全面启动“同富裕工程”。
由市“同富裕工程”办公室会同各区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三十八)抓紧做好本年度市委、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工作。由市计划局协调落实。
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三十九)大力加强政法工作,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肃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由市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四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