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由暂住户口、蓝印户口和常住户口三个层次构成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由市公安局、计划局落实。
(七)切实搞好口岸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口岸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全面展开试点方案规定的十一项改革。由市口岸办、体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八)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办好保税区。加快福田保税区功能开发和招商引资步伐。争取适当扩大沙头角保税区的范围。加快报批盐田港保税区的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经发局、福田保税区管理局、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局落实。
积极探索外贸体制改革的新路子。认真搞好建立综合商社的试点。进行外贸企业内部股份制的试点。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试点。由市体改办、贸发局、经发局落实。
开展对外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试验,成熟一项,实行一项。在放开产品内销市场、商业零售、开办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旅行社、货运代理等方面,抓紧做好选择一些有实力的外资企业进行试验的准备。由市委政研室、市外资办协调落实。
(九)扩大招商引资。
完善对外商投资的“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加强与外商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问题。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支持“三来一补”企业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鼓励合同到期的“三来一补”企业在我市继续发展。争取更多的台港澳客商来深投资。发挥总商会、外商投资协会、海外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引进海外华侨华人资金的工作。重视面向国际金融机构和大财团、跨国公司招商办实业。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投向基础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的第三产业项目。鼓励外商投资开发工业区,支持以外商引商招商。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把其客户带来深圳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引进配套的产品和配套行业。抓紧筹备和办好在我市举行的“中欧企业家圆桌会议”。由市外资办、经发局、各区落实。
(十)加强横向经济联合。
用好深圳经济合作发展基金。进一步完善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制度和规范,鼓励生产要素按市场经济规律流动,探索深圳与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形式、新路子。由市经协办、国资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二、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制订、实施和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本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力争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指标。由市计划局协调落实。
修订《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深圳市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衔接基本方案》。由市计划局落实。
(十二)加强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发展“三高”农业。
进一步落实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农业投资体系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巩固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中外合作大型现代化蔬菜基地。改造老果园,发展优质水果生产。新增瘦肉型猪产量8万头,提高猪肉自给率。改造西部2万亩鱼塘,大幅度提高单产。加快蛇口渔港基地建设,争取在年底完工。加快东部“三高”渔业养殖基地建设,建设5500亩优质鱼虾养殖基地,扩大海珍品养殖规模。加快远洋渔业的发展。完成消灭荒山、绿化造林及松材线虫病的防治与改造。由市农业局、贸发局落实。
(十三)大力发展工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