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章制度落实,指标达标。
居委会对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规章,特别是《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区、办事处有关规定等有存档。居委会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运用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并取得良好效果。居委会对户籍人口的管理,年初能张榜公布生育对象名单,生育后能及时落实节育措施。育龄对象应上环、应结扎率要达98%;居委会要积极参与并协助办事处对居委会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工作,查验证率达90%以上。居委会辖区内户籍人口要有生育卡,暂住人口要有生育册。协助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做好户籍人口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做到无早婚生育,无计划外二孩生育和无多孩出生,晚育率达98%。
(三)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能积极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章,积极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基本知识教育。有标准固定的宣传橱窗,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有较长久性的计划生育标语,有优生、优育、优教、节育避孕挂图。能积极参加区、办事处宣传月、宣传日等活动,分发指定性的宣传资料。做好新婚夫妇参加婚育学校学习的动员工作。
(四)为育龄夫妇提供良好服务。
居委会计生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办事认真,育龄群众投诉少。做好计划生育受术对象的回访工作,回访率达90%以上,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要公开计生工作办事程序,接受育龄夫妇有关计划生育的咨询,为生育对象提供方便,配备避孕药具专柜,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率达95%以上。设立计划生育监督意见箱,定期收集信息,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干群关系融洽。
居委会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热心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努力争取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计划生育对象脱贫致富,帮助他们解决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困难。文明执法,没有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三、要求与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活动的开展,做到既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又要防止因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活动而放松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要把创建合格居委会活动列为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内容,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政领导一班人要齐心协力,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抓紧抓好创建工作。使居委会开展创建活动有坚强的组织保障,有可靠的“靠山”,有强大的“动力”,保证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活动能顺利地卓有成效地展开。
(二)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