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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清理整顿医疗秩序和医药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企业办的内部医疗机构系列:企业内部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服务,其布点原则上应在企业内部或企业周围,并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其管理应严格和规范;企业办的医疗机构外设医疗点,一律不准个人承包。
  (三)计划生育系统服务点系列:计生部门兴办的计生服务点要规范管理,严格按计生业务范围开展服务,不允许承包和超范围经营。
  (四)解放军、武警系统编外医疗机构系列:解放军、武警系统的编外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在部队驻地周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允许个人承包及聘用非部队系统医务人员。
  (五)私营医疗机构系列:重点清理违法经营的街头私人诊所。
  (六)药品生产、经营系列:药品生产企业由卫生局和经发局、工商局共同加强管理,提高药品质量;药品经营单位按《药品管理法》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无证经营和“二证一照”不全的私营药品门店,坚决查处假劣药品。
  (七)经卫生部门审批的自愿戒毒机构和药浴、推拿按摩机构也在本次清理整顿之列。
  三、任务与步骤
  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底。按现行法规开展第一轮清理整顿行动,主要是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弄清情况,并对照整顿的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具体任务:
  1、调查研究,全面摸底,为清理整顿行动和完善现行法规,提供可靠的依据。重点调查全市医疗机构和药品门店的数量、分布、审批部门、经营性质、办医条件、业务科目、技术能力以及执业人员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具体负责,5月底完成调研报告。
  2、清理整顿小组的抽派人员到位,组织短期学习培训。
  3、清理整顿小组分片包干,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分区同时开展医疗秩序和医药市场的第一轮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重点:
  (1)无证、证照不全行医或经销药品的;
  (2)转卖、转包、承包开业执照,或一证多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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