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劳动技能和劳动贡献为主要依据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促使员工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扩大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试点范围。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分配行为。
1、加大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情况的执法力度。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对贷款滥发奖金和违反“两低于”原则多提工资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有关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联合审计、监督检查和严肃查处。
2、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市、区劳动部门要建立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发放和回收工资情况调查表等办法,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及时纠正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现象。
五、推进劳动法制建设,强化劳动监察和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新秩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劳动法》的深入贯彻和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已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特点,劳资纠纷将继续增多,劳动执法和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为此,必须以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法》为统领,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积极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确保社会稳定。
(一)抓紧立法,加快构建特区劳动法规体系。
1、今年劳动立法的重点是根据依法改革、依法行政需要,抓紧起草并送审《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和《
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为维护劳动力市场新秩序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和完善劳动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和行政处罚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审结复议案件,规范劳动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