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
1996年劳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深府(1996)99号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1996年是我市实行“三个根本性转变”的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增创特区新优势的关键一年。新的形势赋予劳动部门的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做好今年的劳动工作,深入贯彻《
劳动法》,建立新型劳动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解决失业员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人员安置,强化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劳动局《1996年劳动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1996年劳动工作意见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推进“三个根本性转变”的关键一年。新的形势对劳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更加繁重的任务。根据全国、全省劳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我市劳动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三个根本性转变”,深入贯彻《
劳动法》,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密配合企业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劳动体制步伐,把劳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主要任务是: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继续实施再就业工程,启动劳务工有序化流动工程;推进职业训练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工资宏观调控;抓好劳动法制建设,强化劳动行政执法和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开创劳动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促使安全生产走上法制化轨道
今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安全立法和严格执法为手段,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抓好安全立法和法规宣传贯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
1、抓紧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企业、行业、政府三方职责,规范安全基准,理顺管理关系。上半年完成起草送审工作,争取7月份报市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下半年,结合深圳市首届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实施该《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贯彻实施,建立起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社会监督、公民遵法守纪的安全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