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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办理方案的总体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
 办理方案的总体规划的通知
 (1996年1月11日 粤府办〔1996〕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办理方案的总体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的办理方案的总体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的决议》和省政府《关于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25、37、73、91、111、123、125号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特制定本总体规划。
  一、我省老区建设的现状
  我省现有老区村庄45985个,2001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30.4%,分布在1347个乡镇,8788个管理区。其中“二战”和“抗战”时期的老区村庄10856个,655万人;解放战争时期的游击根据地村庄35129个,1346万人。
  “八五”期间,全省多数老区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至1994年底,全省老区工农业总产值达621.8亿元,人均年收入达1488.5元,老区的乡镇年机动财力超30万元的有1064个,管理区年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的有4262个,分别占全省老区的乡镇和管理区总数的79%和48.5%。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地区一些老区乡镇的人均收入,已达到或超过当地非老区的平均水平,部分老区群众的生活已开始步入小康。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大大改善。全省所有有老区的乡镇和66%的老区管理区通了公路,94%的老区村庄通了电,56%的老区管理区通了电话,75%的老区乡镇通了程控电话,86%的老区村庄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98%的老区乡镇实现了“四有”(有一所中学、一间卫生院、一个文化站、一个农科站),99%的老区管理区有小学,80%的老区管理区有医疗站。过去老区存在的“五难”即行路难、照明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已有了很大改变。
  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差等原因,加上1991年至1993年新评划的解放战争时期的游击根据地村庄数量大,占全部老区村庄和人口的三分之二强,对这部分老区的扶持仅仅是近两年才开始,所以部分老区仍未解决脱贫问题,仍然存在“五难”问题,生产和建设发展仍然很缓慢。据统计,至1994年底,老区人均年收入在500元(按1990年不变价)以下的,全省还有3294个村,130万人;有老区的乡镇年机动财力不足30万元的还有283个,占21%;管理区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还有4526个,占51.5%;3012个有老区的管理区未通公路,2759个老区村庄未通电,3832个管理区未通电话,6493个老区村庄、264万人存在人畜饮水困难,9个老区乡镇未有初级中学,109个管理区未有小学,1862个管理区未有卫生站。因此,扶持老区脱贫和解决“五难”问题,仍是艰巨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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