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与环境质量。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率达到40%,供气普及率达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
(四)基础教育
1.深入改革,积极探索,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提高公民素质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基础教育新格局。
2.继续完善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调动社会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集资兴办各级各类学校(园),形成基础教育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办学的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两聘两制一包一奖”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为加快“普九”发展,全省按三类地区分步实施:1992年前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做好巩固提高工作的同时,力争到本世纪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济和教育基础一般的地区于1995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贫困山区于1996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4.切实抓好特殊教育。各级政府依照《
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轨道,同当地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地方政府应安排特殊教育基建投资和事业经费,并从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设立专项补助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5.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发展幼儿园为主,逐步取消小学学前班,到本世纪末,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80%以上;经济和教育基础一般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其中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60%左右;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40%左右。
6.积极发展业余高小、成人初、高中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农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到本世纪末,所有县(区)和乡镇都办好一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管理区办校(班)面达90%。全省办好200所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合格教师的补充。一是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和师资来源渠道。“九五”期间,平均每年为中学输送本科生4600名,专科生16000名;中师招生到1997年达年招生量16000名(不含幼师和民师班)。二是加快教师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步伐,争取到本世纪末培训小学教师12万人,初中教师3万人。95%的小学教师和90%以上的初中教师学历达标,其中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和初中教师达本科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40%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