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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批程序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批程序的通知
(1995年6月18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
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
》(市政府5号令)及《
深圳经济特区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市政府9号令)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在我市申请设立外贸企业和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由市贸发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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