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关于表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穗府(1992)11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政府法制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穗府办〔1991〕69号文件的要求,从一九九一年六月至十二月,开展了自下而上的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在各单位民主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近几年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四十五个单位和九十四名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上述被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邓小平同志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各项事业,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他们热爱政府法制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开拓,在政府法制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励,戒骄戒躁,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虚心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四十五个)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轻工业局广州市机电局广州市粮食局广州市第二商业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广州市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水电局广州市国土局广州市成人教育局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广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广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法处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区税务局东山区物价局东山区税务局海珠区南华西街办事处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区人民政府荔湾区公安分局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白云区民政局黄埔区卫生局芳村区税务局从化县人民政府从化县水电局花县国土局花县司法局增城县公安局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县国土局番禺县税务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