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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决定

  强化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办事,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责任。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各主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在流动人员尤其是劳务工中普及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规、规章,增强其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
  四、加大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加强特区“二线”管理,严把进口关。在“二线”各检查站分设验证通道,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俗称“边防证”)专用通道,分道验证。铁路公安部门要加强旅客列车上的验证工作,对无有效证件或持假证件的进入特区人员,立即随车遣送或收容转送。市边防分局要严堵“三无”人员从海上进入。特检站、七支队、边防分局、要积极开展严打“蛇头”引带、贩卖假证等活动,“二线”沿途各派出所要给予积极配合。要加固“二线”钢板网,凡是尚未更换钢板网的要尽快更换,做到及时检修,不留漏洞。七支队要加强沿线巡逻,对非法穿越障碍物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抓、二查、三罚、四遣送”的制度。
  严格用工管理,加大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外来劳动力市场秩序。实行用人单位岗位空缺申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要加强劳动监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用外来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招用的外来人员,劳动、公安、工商部门要联合行动,及时作出处理。制定统一的规范化市场规则,整顿职业介绍机构,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
  严格执行新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从严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出租房屋。对出租屋业主拒绝、逃避、抗拒合法检查和管理的,要从严处理,并依法打击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类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窝棚,要坚决拆除;对非法出租屋,有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
  实行电脑联网,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快全市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的电脑网络建设,将全市安全文明小区、出租屋以及暂住证管理系统的电脑联网,并延伸至各特区检查站,做到资源共有、信息共享,实现对流动人口的跟踪检查、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社会治安的防范能力。
  五、加大清查力度,坚决把“三无”人员清出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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