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口岸为旅行社的旅游巴士提供停车方便。
七、加快旅游硬件建设步伐,加大旅游硬件建设费用投入。
八、组建专业旅游汽车公司,为旅游经营单位提供标准化优质旅游包车服务。
九、从文化内涵、现代旅游意识和经营机制上对老景点进行改造和包装。丰富观光旅游产品,提高内涵质量,适应人们旅游观念的转变;大力扶持具有地方特色、自然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旅游景点建设,强调提高游客的参与程度,不断创出名牌旅游产品。通过开展评选“鹏城十景”活动,创立和宣传我市名牌景点,提高对海外游客的吸引力。
十、为创造安全、宽松的酒店住宿环境,任何部门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到酒店、宾馆查房。市公安部门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对现有的酒店治安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分级规范管理,形成一套接近国际惯例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酒店管理制度。
十一、建立旅游咨询服务网络。在各入出境口岸、景点、机场、车站、旅游饭店等地方竖立多媒体触摸电脑,为游客提供内容广泛的中英文旅游咨询;道路、街道统一用中英文标出;各旅游景点的介绍、标识以及主要商店的商品价格均使用中英文;口岸、宾馆、车站、机场、景点存放导游、导购宣传品,免费供游客取阅,出售英文版深圳地图;成立深圳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建立旅游电脑资料库,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和排忧解难,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旅游信息,实现我市旅游产业信息化。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主要旅游交通枢纽区设立旅游信息咨询站。
十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试办中外合资旅行社,特别是重点发展大型外国旅行社在香港注册的分支机构来深发展,将网络迅速通过香港扩展到世界各地,大规模吸引到港外国游客来深旅游。
以上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协调的工作量很大。因此,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若干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特成立深圳市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