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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通知
 (粤发(1997)11号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4〕11号),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就科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内容,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战略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一项社会基础工程。近年来,我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仍受到资源、人口、环境等的严重制约,人口的文化结构同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要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进程,关键在于加速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推进科普工作。目前,我省科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统一组织协调,政策法规建设滞后,一些地方对科普工作不够重视,科普阵地萎缩,经费短缺,队伍不稳定。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侵蚀人们的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和民族强盛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和开展科普工作,引导和教育人民,高举科学旗帜,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揭露和抵制各种伪科学反科学的行为,努力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良好风貌。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狠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提高全民的科学技术素质为目标,深入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大力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新技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举科学旗帜、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迷信,反对伪科学。
  科普工作的重点对象,是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
  对青少年的教育,要结合中小学教育改革,多形式、多渠道地为青少年提供科普活动阵地,组织好经常性的科技活动,进行基础科学知识、基本实验技能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教育,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对农村青少年,要增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教育。
  对农村干部群众,着重进行破除封建迷信,反对愚昧、落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围绕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科技致富奔小康,广泛开展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等方面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掌握一、二项先进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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