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注重提高质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依法治市的前提和重要内容。地方立法工作要以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以移民安置、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改善投资环境;要加强立法的计划性、科学性和主动性,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把立、改、废有机地结合起来;立法要走群众路线,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正确处理立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对新制定的法规坚持二审,甚至三审通过,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益,坚决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法规、规章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我市各族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主要方面都有所遵循。
四、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关键。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模范地遵守
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执法意识,改善执法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市和区、县(市)以及乡镇三级管理相结合的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秉公办案、严肃执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要认真实施国家赔偿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五、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律师、公证、仲裁等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注重社会效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要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工作,加强民间纠纷的调处,使法律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法建设。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在我市要实施三大工程:依法治区、县(市)、乡镇的主体工程,依法治村街的基础工程,依法治行业(单位)的配套工程,形成依法治市的总格局。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依法治区、县(市)是关键,每个区、县(市)都要做到四落实;落实规划、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七、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搞好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在国家机关健全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行政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要认真搞好评议、个案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整体作用。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搞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注重实效,切实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