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从1999年开始,年底基本完成。具体实施步骤是:
  上半年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医改工作;各县(市)对本地区的参统单位、职工人数、财政、企业的医疗费支付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测算,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筹资比例,为制定本地区的医改实施方案做准备;自治区人事劳动、财政、卫生、医药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我区医改相关的配套政策。
  下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县(市)在第四季度前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抓好各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银川市、青铜峡市要求先行实施运行。其他各县(市)力争在年底前实施运行,年底前实施确有困难的县(市)最迟在2000年上半年实施运行。
  2000年至2003年期间,要按照国家总体规划要求,逐步扩大保险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九、加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自治区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医改工作和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劳动厅负责。各市、县也要成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关系和疑难问题。各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本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工作;各级财政、卫生、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要保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业务经费。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建立健全医保组织,尽快配备熟悉社会保险政策、懂财务、精通计算机、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的专业人员,以利于开展工作。所需人员,可先从有关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内部临时抽调,也可采取公开、公平、统一考试的办法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中择优录取。
  自治区和各市、县要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同时,对医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尽快创造条件,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以适应医改工作的需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适度做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