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综合开发的方针。凡有条件的地方,都要把渔业开发列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搞好抬田养鱼、稻田养鱼等高效生态渔业模式。河西和沿黄地区要重点开发利用盐碱荒滩地和大中型水面,建设商品鱼综合生产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再造河西”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对渔业给予倾斜。陇东、陇南、中部等有水产养殖资源的贫困地区要把渔业作为引导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安排各种扶贫专项资金加快开发。可开发利用的库、湖等大水面要以名优新品种为主,重点发展小网箱养鱼。要加快刘家峡水库渔业综合开发步伐,三年内发展小网箱养鱼2万立方米,大银鱼移植增殖形成群体,尽快使库区周围群众脱贫。精养池塘要根据市场要求,调整品种结构,加强管理,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提高经济效益。
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把整治、改造和新建鱼池纳入农田建设规划,充分开发利用荒滩荒水资源和低洼沼泽地,建设一批淡水养殖商品生产基地。要加强水产品加工、保鲜和流通设施建设,提高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水产品苗种体系和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要建立多层次的水产病虫害防治网络,加强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三)实施渔业产业化工程,推进贸工渔一体化进程
全省渔业生产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千家万户为基础,实现产加销、贸工渔一体化经营。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渔业家庭承包责任制,渔塘和塘坝等小水体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水库等大水面承包期可以更长。要加快荒滩荒水资源的拍卖、承包和租赁步伐,鼓励个体、私营和企事业单位跨地区、跨行业开发渔业资源。继续深化国有渔场和苗种场的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推选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经营。积极培育和建设渔业龙头企业,逐步扩大刘家峡水库渔场、省虹鳟鱼开发公司、灵台县甲鱼场、文县甲鱼场等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使之尽快成为我省渔业生产的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拓宽和疏通流通渠道,加快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各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在兰州和主要地、州、市逐步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对现有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规范交易行为。
(四)制订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渔业开发
建立健全以渔业生产者为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渔业投入机制。发包、租赁、转让及拍卖养渔水面使用权所收取的资金,在明确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必须在财政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专项用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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