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关于
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发〔1999〕72号 1999年7月11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企业:
省政府同意省体改委关于《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
(省体改委 1999年5月7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实现“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现对1999年我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改革,要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贯彻执行《甘肃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甘政办发〔1998〕71号)和《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和深化改革三年总体纲要》(省委办发〔1998〕25号)。总的目标是:“到2000年,努力使75%左右的国有大中型骨干工业企业初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的任务是,全面落实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争取年内有一半左右的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共242户,其中,中央部属企业57户,地方企业185户。地方企业中,省属企业96户,地县属企业89户。根据省政府的安排,1998年对185户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规划。到去年底,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依据《
公司法》进行了改制、改组的有68户,占36.7%。今年安排27户左右的企业进行公司改制,改制面达到50%。
(二)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三改一加强”,转换经营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规范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多元投资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管理制度、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改制的基础上推进改组、加快改造、加强管理,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