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剧毒
急性鼠药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黔府办发〔1999〕9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一些地区连续发生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和犯罪分子利用剧毒急性鼠药投毒致人死亡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使用剧毒性鼠药引起的中毒、投毒案件32起,其中重大案件17起、特大案件3起,发生一次毒死6人以上案件3起,有168人中毒,38人死亡,且有一些牲畜被毒死。剧毒急性鼠药的泛滥及因使用剧毒急性鼠药引起的恶性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剧毒急性鼠药特大中毒事件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8〕6号)精神,整顿我省鼠药市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城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剧毒急性鼠药和利用剧毒急性鼠药作案的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各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要由分管领导牵头,爱卫会、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参加,组成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在近期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鼠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彻底清查。对非法生产和销售鼠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镇、农村摆摊设点、走村串巷兜售鼠药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和禁止。对查处收缴的禁用鼠药及其原药,统一由各地、州市爱卫会收交到省爱卫会后由省化工厅负责监督销毁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对利用剧毒急性鼠药投毒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各级有关部门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切实抓好剧毒急性鼠药的查禁工作。爱卫会要抓好这次专项活动的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公安、卫生、技术监督、爱卫、农业、化工、工商、供销等部门对生产、经营灭鼠药品的单位要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加工、经营剧毒急性鼠药的厂家及窝点,加强对鼠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堵住剧毒急性鼠药的源头;公安部门对剧毒急性鼠药投毒案件要认真查处,集中力量侦破重、特大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投毒犯罪分子;新闻单位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