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9〕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更加广泛、更加丰富多彩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占领业余文化体育阵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是直接关系到全省7000万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为了全面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在全省范围内更广泛、更丰富多彩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全民健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并当作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关心群众身心健康,提高国民素质的大事来抓,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委员会”,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要切实保证全民健身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全民健身经费的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体育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投放到全民健身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作用。
要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组织和各项体育协会,推动各地、各单位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社团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他们向健康的轨道发展。要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申报、审批和管理制度,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的非法组织要坚持取缔。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健身意识
加强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意识,是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大造声势,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有计划地举办“全民健身宣传日”、“全民健身活动月”、“体育节”等活动,编写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的图片资料、电化教育宣传片,出版各种体育宣传画册,组织专家学者开设全民健身科学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要坚决反对和打击以全民健身活动为借口而进行的各种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