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鲁政发〔1983〕
116号文件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的通知
(1983年12月5日)
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83〕116号文件《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的报告的通知〉的通知》已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放开小商品的品种,国务院和省政府前两批决定放开三百七十九种,这次又决定放开五百八十六种。结合本市情况,再增加放开七十三种。三批共计放开十一类一千零三十八种。这样,应放开的小商品已全部放开。
二、关于放开小商品的作价办法:
1.凡商品批发店经营的小商品,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工商应执行统一的批发、调拨价,如需实行批量价格,也应协商一致,执行一个价格。
2.商业内部调拨,可按进价加费用的办法作价。
3.工商企业协商定价后,对价格调整要相对稳定。如需调价时,商业二级站经营的品种,在工商协商后由商业二级站、生产厂分别于调价前通知到各零售单位。商业二级站不经营的品种,由生产厂通知各经营单位。
4.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各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略高或略低于现行差率。
三、为了掌握小商品的销售和价格变动情况,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季末应将价格调整和销售变化情况总结上市报市物价局。各生产、经营单位调整价格时要报主管部门和市物价部门备案。
附:一、二、三批及市增加放开小商品的目录。
关于工商企业协商定价的小商品目录
一、针棉织品类
省第二批20:
松紧带、松紧绳、松紧布、袜带、鞋带、背包带、丝绸头带、线腰带、行李带、各种纱巾、爱丽纱边、鱼鳞边、花边、压发帽、发网、旅行线网兜、乳罩、围嘴、灯芯、鞋垫。
省第三批53:
绣花线、板线、蜡线、格线、手帕、茶巾、餐巾、各种手套、棉线绳、花绳、白纱带、口罩及带、腿带、斜纹带、领带、帆布腰带、卫生带、尼龙搭扣、鞋口条、裹腿、针织童鞋帽袜、机绣花片、各种针织领口袖口脚口、领衬、布书包、各种机罩、牙具袋、手电筒套、雨伞套、椅垫、各种经编垫、各种抽纱制品、游泳衣裤、枕芯、枕套、窗帘、门帘、台布、床沿巾、尿布、袜船、沙发靠背、围裙、各种装饰用穗、床墙围、空心绳、扣拌绳、化纤发带、儿童兜兜、于涎、包袱皮、宝宝服、套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