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部门要加强对外提供和公开发表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工作的领导,绝密和机密统计数字,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和公开引用。各部门在检查保密工作时,应将对外提供和公开发表统计数字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检查,如有失密、泄密现象应严肃处理,并报市保密委员会。
以上意见请指示,并转发有关部门。
附:绝密、机密、非机密统计资料包括范围。
绝密、机密、非机密统计资料包括范围
一、绝密统计资料包括:
1.国防建设和军工生产及其职工人数,人材培养。
2.与国防建设和军工生产有关的有色稀有金属等战略物资的产量和生产能力。
3.钢材、粮食、有色金属等战略物资的储备以及军需用品的库存和供应量。
4.放射性矿产铀、钍和稀有金属矿产钽、铌、铍、锂等重要战略矿藏储量。
5.黄金产量和销售量。
二、机密统计资料包括:
1.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贵金属、轻重稀土元素、稀有分散元素和特种非金属等重要矿产资源和储量。
2.铜、铝、粮食等主要物资库存量。
3.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
4.铁路机车、货车拥有量及运输能力。
5.民航飞机、运输船舶、渔轮等拥有量。
6.有国防意义的港湾和航道。
7.电讯线路长度,通讯网构成。
8.战备广播电台的个数、位置、发射功率、使用频率波段。
9.重要基本建设项目。
10.重要工矿企业的产品产量和成本。
11.燃料、电力等主要物资的平衡表及使用方向。
12.社会购买力和商品货源的平衡资料。
13.粮食、棉花、棉布、食油收支平衡表。
14.出口商品收汇一美元所需成本。
15.财政收支中战备支出和物资储备支出细目。
16.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平衡。
17.对外援助。
18.工伤事故资料。
19.传染病发病率。
20.专业运动员人数。
21.有关人口死亡的原因等。
三、非机密统计资料范围:
反映一般社会经济情况的数字属于非机密统计资料,这类资料主要包括:历年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国内外贸易、人口、教育、文化、广播、出版等统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