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修订*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1)(发布日期:2011年3月10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废止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 李盛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护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由贝壳堤、牡蛎滩构成的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和管理对象的国家级海洋类型区域。
第三条 保护区属不连续、开放性类型,由贝壳堤区域和牡蛎滩、湿地区域组成。保护区范围涉及汉沽区、塘沽区、大港区、宁河县、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是:
贝壳堤区域,为6条1000米宽的带状区域和3块矩形区域。带状区域范围为中心线两侧各500米,其走向中心线坐标分别为:蛏头沽(117°47′10″E,39°08′40″N)-青坨子(117°46′10″E,39°07′20″N);驴驹河(117°38′30″E,38°53′30″N)-高沙岭(117°36′30″E,38°50′30″N);老马棚口(117°31′50″E,38°39′30″N)-新马棚口(117°32′30″E,38°37′N);白沙岭(117°29′15″E,39°06′15″N)-邓岑子(117°28′10″E,38°58′36″N)-上古林(117°29′15″E,38°49′00″N);荒草坨(117°19′50″E,39°11′N)-崔家码头(117°19′E,39°04′15″N)新河桥(117°19′30″E,39°02′N)-巨葛庄(117°19′20″E,38°58′05″N)-中塘(117°21′10″E,38°51′30″N)。矩形区域的中心点坐标分别为:大苏庄(117°18′E,38°40′N)、沙井子(117°21′30″E,38°39′40″N)和翟庄(117°15′E,38°34′N),区域范围由中心点向东西和南北方向各延伸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