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体改委关于加快
发展本市股份有限公司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体改委《关于加快发展本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本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
(市体改委 一九九九年五月)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加快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实现企业规模化扩张,推动政企分开,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鉴于发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一些条件限制,因此应重点做好加快发展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国有资产与其它经济成分的融合,扩大国有资产的支配力。
(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增量资金投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
(三)鼓励现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真正转变经营机制,实现政企分开,做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改变“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
(四)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投资组建主业突出的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规模化经营,促进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运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