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
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本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范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保证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有利于整顿财政分配秩序,加强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管理,提高本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对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全市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管理,本市开展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在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已率先对部分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使全市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以下简称“收支两条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