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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八)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及时、动态、准确地记录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趋势,需要建立强大的预防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处理大量的监测数据,综合评价生态环境建设效果,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信息化管理,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各业务部门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调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使北京的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循环并与国际接轨。该工程主要是建立水源保护、森林资源、森林火灾、林农病虫灾害、水土流失、山洪泥石流、风沙危害、农业污染等监测网站。规划建设市级总站1个,分站3个,县级站30个,监测站250个;建立3S技术为支撑的林、水、农行业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管理中心。
  一般工程项目包括:
  (一)山区雨洪利用工程。包括深山边远地区。利用集雨和节水灌溉措施,建设“五小”工程3万个、井站塘坝680处,拦蓄坡面、路面、田面、沟道的雨洪,解决2万公顷的粮果灌溉,使山区无灌溉水源条件粮果面积的75%实现雨洪的最佳利用。
  (二)浅山风景林建设工程。本市浅山地区有较多名胜古迹,结合旅游建设以风景林为主的景观生态体系。规划新建1.53万公顷风景林,调整优化景观结构。主要景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5%。
  (三)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主要分布在7个山区县,计划到2010年累计发展到34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11个、区县级21个,总面积13.4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8%。到205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到50个,总面积25万公顷,其中市级以上15个,区县级3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15%。
  (四)乡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主要包括生活污染严重区。郊区乡镇污水年排放总量约2.73亿立方米,生活污水约占污水总量的50%左右。建立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使重点乡镇排放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五)山区林果与绿色食品综合开发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山区7县,现已有果树面积10万公顷,形成了以苹果、桃、梨、柿子、板栗、仁用杏等为主的果品基地。规划新发展经济林1.33万公顷,更新改造老、杂、劣果树3.33万公顷,开发利用野生果树资源600万株,建立干鲜果树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同时建设绿色食品基地6.67万公顷,建立一批观光农业园区。
  五、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跨世纪重要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市计委、市科委、市政府农林办、首都绿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地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市计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林业、水利、农业、园林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工程管理,财政、科技、规划、房地等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各区县要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精心组织好规划工程的实施。林业、水利、农业、园林等部门要按照全市规划要求制定本行业的专项规划。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具体办法由市计委商组织人事部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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