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1999〕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要求,由市计委组织有关部门制订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和市林业、水利、农业、园林等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区县、本系统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本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调动全社会力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精心组织规划工程的实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把首都北京建设成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政府对环境问题极为重视,1994年率先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8年,国家又制订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和国际交流的窗口,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尤为重要。生态环境建设既是城市总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推动北京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为建设和保护好首都生态环境,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要求,特制定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规划仅对全市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水土保持、防治泥石流、治理风沙、水源保护、生态农业建设等。
一、本市生态环境建设概况
建国以来,本市在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保护饮用水源、建设生态农业、防风治沙等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到1998年底,郊区林地总面积已达68.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累计达36.51万公顷;飞播造林成效面积4万公顷;封山育林育灌15.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41.22%。密云水库库区林木覆盖率已达60.4%,密云、怀柔水库水质连续5年保持国家二类标准。平原93%的农田实现了林网化,林网完好率达88%。郊区平原林木覆盖面积13.2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0.85%,城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4.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18平方米。“七五”计划以来,建设了京开、京石、京张、京承、京津5条干线公路总长500公里的绿色走廊;建成城近郊区各种片林1.28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