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取消的市级批准设立的部分行政事业性
收费、集资、基金项目目录
部门 项目名称 文件依据
电力 集资办电用电权款 京政发〔1993〕17号
超指标加价费 京政发〔1983〕127号
公安 电力建设基金 京政发〔1993〕16号
出租汽车租借包公务车治安备案证 市政府1997年11号令
收费停车场占地执照 京价(涉)字〔1991〕第
190号
城市容纳费 市人大常委会〔1994〕第
28号公告
人力三轮车客运营业标志牌 京政发〔1987〕45号
建设 岗位合格证书 京价(收)字〔1994〕
第204号
侨务 北京市侨资企业确认书 京侨会字〔1991〕第002号
广电 更换侨资侨属企业确认书 京侨会字〔1991〕第002号
劳动 有线电视工程验收合格证 京政发〔1991〕54号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委托书 市政府1989年41号令
本市临时工管理费 市政府1990年16号令
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 市政府1995年14号令
招工手续费 京政发〔1986〕126号
求职登记费 市政府1991年3号令
环卫 渣土消纳登记表 市政府1994年16号令
工业 渣土消纳处理场申报表 市政府1994年16号令
商业 饮料准产证 京政办发〔1992〕36号
卫生 饮服修行业管理费 京政发〔1988〕66号
公用 分散建设住宅配套商店补建费 市政府1996年12号令
煤炭 献血员组织管理费 京价(轻)字〔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