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十多年来深圳经济特区大胆探索高新技术企业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建立了一批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私营资本、外国资本互相参股的股份制高科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了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了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科技企业家。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了企业运行机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二是知识产权资本化,可以作价入股。深圳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承认和实现知识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技术可以作价入股。近年来,深圳逐步建立起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
三是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骨干、管理骨干是最有价值的生产要素,在企业分配中要体现他们的价值。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办法,使其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地连在一起,吸引和留住企业的骨干。
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
多年来,深圳努力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为补充的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1998年以来,市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建立我国的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1995年以来,深圳市本级财政科技三项经费逐年提高,1998年已达1.5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的1.5%,到2000年要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2%。1994年底,政府出资组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用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并从1998年起每年注资1亿元,到2000年达到4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全市高科技研究开发专项贷款担保。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近年来,企业一直是科技投入的主体。1998年全市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198.37亿元,其中企业自筹163.81亿元,银行资金26.69亿元,政府投入7.87亿元,企业的科技开发投入占全市科技开发投入的80%以上。1998年全市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中,研究开发投入达25.89亿元,比1997年增长34.21%。
政府积极引导、鼓励银行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服务。银行为信用好、产品销路好、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买方信贷、出口信贷等服务,支持这些企业更快进入国际市场,1998年银行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超过20亿元。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获取科技发展资金,全市已有9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后上市,另有8家企业通过“借壳”上市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筹措资金超过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