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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突出建设和培育40个重点旅游市县,即桂林、南宁、北海3个地级市以及阳朔、兴安、龙胜、资源、荔浦、三江、融水、武鸣、桂平、容县、东兴和凭祥12个县(市);培育25个重点旅游市县。
  桂北旅游区:柳州、金秀、恭城、灵川;
  桂南旅游区:防城港、饮州、宁明、崇左、大新、合浦;
  桂东旅游区:梧州、玉林、贵港、北流、博白、贺州、钟山、富川;
  桂西旅游区:百色、靖西、凌云、河池、宜州、大化、巴马。
  以上重点旅游市县要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尽快将旅游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五年计划”。要加大投入,抓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不断促进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进行建设,使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形成特色鲜明、富有个性的旅游城市形象。
  (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桂林、南宁、北海三城市应巩固“创优”成果,提高“创优”质量,深化“创优”内涵,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实现与国际旅游城市接轨。
  进一步扩大全区的参创范围,动员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创建第二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扎扎实实开展“创优”工作。一是各参创城市要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二是要增强创建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使“创优”活动的目的、意义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四是通过“创优”,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实现“三优一满意”(优秀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游客满意);五是要把“创优”达标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旅游业的软、硬件建设。
  (五)开发十大旅游精品
  为建设广西的旅游拳头产品,形成整体优势,要突出开发建设以下十大旅游精品:
  1、桂林山水风光游:以观光为主,向观光+度假+会议+专项旅游发展。
  2、北海银滩休闲游:以滨海休闲度假为主题,辅之游览观光和出境旅游。
  3、南国边关揽胜游:以边关风貌和观光考察为主题,辅之商贸旅游和边境旅游。
  4、壮乡文化风情游:以壮文化考察和游客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主题。
  5、瑶苗侗乡采风游:以民族风情为主题,开发民俗采风观光和考察等专项旅游。
  6、千年灵渠寻古游:以古代伟大水利工程、秦代文化为主题的旅游观光和科技考察。
  7、花山崖画探奇游:以国家级重点文物花山崖壁画和左江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陇瑞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为吸引物的观光型旅游产品。
  8、金田名胜古迹游:以中国近代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专项旅游产品。
  9、百色邓小平足迹游:以中国现代革命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专项旅游产品。
  10、巴马寿乡探秘游:以长寿及高峰丛深洼地为主题的科学考察专项旅游和养生度假为主,游览观光为辅。
  十大旅游精品的建设和完善,分别由所在地、市负责。
  (六)加强旅游交通建设
  全区建成高等级公路、铁路、航空、海(水)运相结合的立体化、现代化旅游交通网,成为大西南的旅游大通道。
  1、公路:桂海高速公路及南丹--柳州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力争早日建成南宁--广州高速公路(广西段)、南宁外环高速公路、水任--南宁及南宁--凭祥高等级公路,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形成以首府南宁为中心,以桂海高速公路为轴线,贯穿东西南北的旅游交通网络。同时,在桂海高速公路沿线开发五个景观优美、功能齐全的服务区,将整个高速公路沿线建成绿色风景带。重点建设的旅游公路见附表2。
  2、航空:完善桂林--福冈、桂林--汉城、南宁--曼谷、(北京--)南宁--河内国际航线和南宁、桂林、北海飞往香港的(包机)航线。争取开通新加坡--北海--桂林、曼谷--南宁--桂林国际航线,争取早日开通澳门--桂林(包机)航线和台北--澳门--桂林航线,开展桂林空中游览业务。增加区内航线、航班。办好广西航空公司,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完善桂林、南宁、北海机场设施。
  3、铁路:营运桂林--北海、桂林--南宁--凭祥、桂林--广州、南宁--昆明的旅游专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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