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政发〔1999〕81号 1999年7月2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区畜牧业发展规划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承农启工的中轴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当前,全区农区畜牧业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在客观评估近年来工作经验和当前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推动全区农区畜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9年全区农牧结合现场会以后,农区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据对有农区养殖业的66个旗县市区统计,1997年畜牧业产值达到73.88亿元(1990年不变价),占这些地区农业总产值的32.03%,占全区畜牧业产值的74.50%。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部分约占40%以上。
概括起来,近几年我区农区畜牧业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基本经验:
(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以“十百千”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区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专业化生产,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
(二)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副产品转化。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充实加强基层科技服务组织,把畜牧业适用增产技术组装配套,形成模式化饲养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了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三)多方筹资,增加投入。除各级财政增加了用于农区畜牧业发展的投资外,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积极向农区畜牧业倾斜,社会各界对畜牧业的投资增多,各地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农民进一步成为农区畜牧业投入的主体。
二、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
(一)当前农区畜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对发展农区畜牧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甚至仍然将畜牧业看成是一般的家庭副业;有些地区政府措施不得力,没有正确处理好种粮与养畜、户养和工厂化饲养的关系,致使畜牧业生产不稳定,发展步子较慢,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相当一部分地区舍饲养畜的观念还没有树立起来,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畜牧业科技含量不高,突出表现在生猪出栏率低,牛羊育肥增值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