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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江西省(1999-2010年)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

  二、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方针。
  坚持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的基本方针,特别重视处理好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的原则,从江西基本省情和自然灾害基本特点出发,按照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逐步构筑一个减灾--发展--环境同步进行的综合性持续发展战略框架,采取相应对策,使防灾减灾工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方针,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建设,集中有限资金,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重减轻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并探索减轻其它自然灾害的有效途径,从而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积极推进我省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加强防灾减灾的国际、国内交流和合作,不断改进和提高我省防灾减灾水平,逐步建立预测、防治、抗御、救援的预警预报管理体制,提高我省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职能。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度和建立重大灾害责任制度,成立省、地、县三级政府灾害管理职能部门,全面指挥和协调防灾减灾工作,形成从上到下、条块结合、防抗救治结合体系。
  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和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领导防灾减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全民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自防、自救和承受能力。让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我省防灾减灾工作。
  (二)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广泛应用防灾减灾科技成果,普遍提高防灾减灾工程设施标准,建设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防灾减灾工程,增强防范能力,提高防灾减灾现代化水平,搞好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建立江西省防灾减灾信息网络系统,将防灾减灾工作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健全灾害管理体制和管理法制,完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有效的防灾减灾机制和适合省情的政策措施;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趋利避害,搞好生态建设,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从而保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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