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搞好政府上网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1999〕36号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1999年至2000年,是国家确立的“政府上网年”。为了搞好我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上网工作,带动和引导企业上网,加快我省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认真搞好政府上网工作有关部门作如下通知:
一、政府上网的性质、意义、指导思想
政府上网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因特网上设置站点,通过因特网发布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公告政务信息,广泛收集社会经济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服务,实施行政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政府上网是政府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发展,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实现“电子政府”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对于规范和监督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降低办公费用,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水平,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树立各级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我省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上网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全省政府上网工作应于1999年年底前完成。
二、政府上网的范围、内容
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省辖市和地区行政公署及其各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可单独在网上设置站点;县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上网内容可统一设在本级政府和县级政府的站点之中。有能力的乡(镇)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的所属部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设置站点。上网方式以国家公用通信网作为我省政府上网的基础网络。政府站点的网页设计应简洁、大方、美观,界面应与政府形象相符,以示严肃、正规、权威。我省各级政府在中国计算机互联网(163)的域名统一为www._____.henan.gov.cn,并对应一个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169)的域名www.____.henan.cninfo.net。
省、市、县各级政府要统一组织上网工作。政府各部门的站点都应在本级政府的主页上显示。上网的内容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为出发点,做到合法、完整(不涉密、可公开的)、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基本内容应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可以对外公开的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姓名及职责分工、可对外公开的电话;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当地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项目等情况介绍;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服务的程序、职责和义务、办事依据和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投诉渠道;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依法取得并应该公开的信息以及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查询、在线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