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开展管理帮促活动。要号召和动员优势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和帮助困难企业改善管理工作,实现减亏扭亏。管理示范企业和省优秀管理达标企业要与省重点脱困企业结对帮促,借鉴和移植其先进管理经验,为实现我省三年改革脱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要进一步规模中介组织和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专业管理、行业管理等自律性协会组织,发挥其在企业管理方面的指导作用。特别是企业管理协会,要进一步完善职能,强化企业管理诊断咨询服务功能。当前,要配合三年改革脱困目标的实现和政府推动经营者加强管理的各项活动,重点协助亏损企业根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管理方案,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加强和改善各项管理工作。
(六)强化提高经营者素质的职业培训。要按照《“九五”企业管理培训纲要》的要求,组织实施包括经营者上岗前的适应性培训和在职期间的不定期培训,完成企业经营人员重点是大中型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培训任务。注意后备人才的培养培训,建立后备人才库。到2000年末,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参加工商管理培训。要建立经营者资格认证制度,把培训合格(学历证)和管理评价结果(业绩证)作为任用经营者的重要条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从加强职业培训入手,全面提高经营者素质。
六、强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监管,建立经营者抓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深入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
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强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监管。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政府授权的监督管理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所属国有企业委派监事会,派出的监事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形成监事会会议决议,提出经营者的奖惩任免建议。研究探索加强对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代表的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对中方股权代表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派、考核、监督和奖惩。
(二)做好委派稽察特派员的工作。在积极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在滇的重点企业委派稽察特派员工作的同时,1999年要完成对省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中地方国有企业派稽察特派员工作,到2000年,委派稽察特派员的企业争取达到100户。
(三)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规定,把政治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廉洁自律作为选拨任用经营者的重要条件,配备好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准、配强、用好党政“一把手”。坚持职工民主评议和推荐企业领导干部的制度,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和企业领导班子廉政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国有企业中推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