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9〕7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
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
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广东省发展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规划纲要》,结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与现状
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是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全国3个产业带之一。其范围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区以及惠阳、惠东、博罗,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以及四会、高要,总面积41596平方公里,总人口2451万人(1997年末),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4%和全省总人口的34.9%。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5359亿元,占全省的73.2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38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93%。全省10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1家在汕头外,其它全部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内。因此,珠江三角洲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促进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举足轻重。
高新技术产业已初具规模。自1988年国家实施火炬计划以来,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都把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实施火炬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1988-1998年,全省共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881项,其中80%以上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九五”期间,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平均年产值仍以33%的速度增长。1997年该地区拥有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企业959家,产值1038亿元,年出口值424亿元,年利税13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604家,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43.7万元/人·年。
经济支撑能力较强。1990年到1997年,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2.18万元。199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总产值达8128.6亿元,对外贸易出口总值550.5亿元,电站装机容量1912.7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68%;公路通车里程达26216公里;港口泊位2202个;城乡电话交换机容量达1264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