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已有明显成效;
6、民主评议干部满意率达到80%以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的效果。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厂务公开的内容,并逐步丰富和完善。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邮政、电信、交通、医药、屠宰等单位,在搞好内部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将有关政策、规定、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厂务公开的组织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省已成立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各市、县(区)要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指定党政有关领导负责这项工作。企业要成立由党委、行政、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以及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工会,负责厂务公开日常工作。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检和工会等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组织保证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把党内监督与职工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认真进行考核,促进企业反腐保廉工作。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者的优势,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凡是没有建立职代会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都必须依法成立职代会。职代会每年对企业实行民主公开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实行厂务公开或在厂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必须给予批评教育,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形成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推行厂务公开的步骤
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今年底。省、市抓好一批厂务公开试点企业工作,推动面上工作。今年底,由省纪委、省总工会、省经委等单位组织若干个检查督导组,到全省各地检查督导厂务公开工作,力争今年全省40%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第二阶段,明年一年。上半年通过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在全省进一步全面推选厂务公开制度;下半年组织一次检查督促,力争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基本上实行厂务公开。第三阶段,2001年上半年。省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我省企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