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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九、努力建设好对外开放的“窗口”
  (一)对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实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全省开发区每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增长要保持在两位以上。对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的开发区给予警告,连续3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省级开发区称号,不再享受省扶持开发区发展的有关政策。
  (二)在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建立相对独立的预决算体制。同时,建立开发区发展基金,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体改委研究制定。
  (三)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铜仁地区的申请,批准原黔东南凯里开发区和铜仁大龙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四)充分发挥贵阳作为内陆开放城市带动和辐射全省的作用,发挥各类窗口,特别是省内企业在沿海投资兴办的企业、省和各地州市在其他省、市设立的办事处等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和各地、各部门开拓省外、国外市场,为扩大招商引资做好服务。
  十、抓好重点招商引资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网站、上网查询、上门拜访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有可能成为投资者的客商、经济实体和中介组织的有关情况,有的放矢,做好项目准备和联络工作。省级招商引资活动要抓好大项目,紧紧盯住有可能进行战略投资、大项目合作的大公司、大集团,通过锲而不舍、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大的突破。为了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对重大项目要实行跟踪服务制。2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率团,向招商对象介绍情况,协调联系,争取投资。为了提高招商项目的履约率、外来投资的到位率、配套资金的兑现率,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服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主席,负责召集有关部门检查、协调项目的落实,提高项目按期开工率。与此同时,还要建立项目责任制,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十一、办好已有外来投资企业
  对外来企业和投资者的生活、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有关地方和部门都要从长计议,给予积极关照,认真解决问题。外来投资企业较多的地方,可引导外来投资企业依照有关法规,成立企业协会等组织,帮助其加快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已有外来企业,介绍、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业务伙伴来黔投资。
  十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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