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进出口总额有所增长;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除国家计划投资外,每年引进省外资金增幅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同时,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全省投资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结合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
五、对外来投资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一)用地优惠:根据外来投资者(包括省外、海外投资,下同)的投资额、经营期限、投资方向及科技含量,土地出让价格和土地使用费的收取实行分档次优惠。优惠幅度可掌握在10%-30%之间,具体办法由省国土管理部门商有关单位制订,报经批准后执行。
(二)税收优惠:根据外来投资者的投资额、创汇额、经营期限、投资方向及科技含量,对企业所得税及其它地方税实行先征后返,具体办法由省财政、税务部门商有关单位制订,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规费优惠:省人民政府新批准收取的规费,对外来投资者一律减半征收;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考核
省人民政府将定期制定、发布全省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要点,各地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积极稳妥的目标和措施,进行规范的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七、调整招商引资管理机构,理顺招商引资管理体制
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报经省委批准后,适当集中招商引资职能,成立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整体推介全省优势,筛选储备重点项目,牵线搭桥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搞好服务。
八、下大力气改善投资软环境
(一)力争用两年时间,建立健全促进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吸引投资者来黔投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服务中心”,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
(三)建立“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对外来投资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组织典型调查,进行案例曝光,严肃处理责任人,做到解决一个,震动一方。
(四)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牵头,制定规范政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部门的职责,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