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湘政发〔1999〕11号)
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棉花体制,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底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57号)和1999年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政府在管好棉花储备、进出口和强化棉花质量监督的前提下,完善棉花价格形成机制,拓宽棉花经营渠道,转换棉花企业经营体制,降低流通费用,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实现我省棉花生产和流通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由市场形成棉花价格的机制
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棉花收购价格按照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政府不再作统一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不得直接干预棉花企业的新棉购销价格。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棉花价格由市场形成的改革方向,宣传由于当前棉花严重供大于求,导致棉花收购价格还会下降,特别是市场销路不好的低质棉花价格会降得更多,用供求信息和价格信号引导农民调减棉花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要实行优质优价,进一步拉开质量差价,扩大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棉花价格放开后,从1999年9月1日起,各地棉花企业必须按照保本销售的原则进行经营,决不允许再发生新的亏损挂帐。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造成的亏损和增加的保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为缓解棉花企业经营困难,国家决定从1999棉花年度开始,将棉花企业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由10%提高到13%,与销项税率持平。
三、调减棉花种植面积,加大科技兴棉工作力度
根据现行国家棉花产销政策和当前棉花供求形势,我省棉花生产要走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进一步调减棉花种植面积,坚决压缩零星产区和低产、低质棉田,帮助和引导农民改种其他经济效益好的农作物。今后棉花生产的重点要放在改善和提高棉花品质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兴棉的力度。在继续推广湘杂棉F1代的同时,有计划地引进一些纤维细度和长度比较好的优良品种,增强我省棉花的市场竞争能力。要切实抓好出口棉基地建设,促进我省棉花产销的良性循环,尽快打开棉花的出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