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等院校都要按教育部的规定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下大力气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毕业生以吴登云为榜样,立志扎根基层,奉献社会,要增强毕业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把个人成才与国家命运、社会需要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去,到基层去,到条件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加快地方和高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网工作,从而形成覆盖自治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并和国家信息网络联网,实现全国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妇女政策,积极接收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女毕业生,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共和、生活。
五、自治区下达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完成,没有完成比生接收任务的单位,不得出函接收计划内自费生,不得调入人员和从社会招收录用干部。
六、毕业生分配就业中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未经自治区物价、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城市增容费、教育补偿费、上岗押金等不合理费用。
毕业生是自治区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力军,是自治区经济建设高素质的劳动者,配置好、开发好毕业生资源,是实施科教兴新、实现新疆经济飞跃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总要求,充分认识经济建设迫切需要高素质人才的极端重要性,从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到重要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使用,知难而进,千方百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始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确保今年自治区毕业生分配就业任务圆满完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