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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废渣、废水、废气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加重。据统计,近10年来,全省因采矿破坏植被、地貌面积88万亩,排土弃尾砂6亿吨,危害农田39万亩,受害水库270座,损失库容864万立方米。同时,因采矿诱发地质灾害频繁。
  (四)现有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险工隐患多,防洪标准低。全省有小(二)型以上的病险水库1612座,占现有水库的16.6%。在现有江湖圩堤中,抗御20年一遇洪水标准的仅占全省圩堤总数的10%左右,大部分圩堤防洪标准低,险患多。
  (五)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由于天然阔叶林面积减少及林分质量下降,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日益缩小。同时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下降,不少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山江湖综合开发治理为中心,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现代科技为先导,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依靠全民共同参与为保障,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治山、治水与治穷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全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开发与治理等方面的关系,根据不同区域生态环境的特点,重点抓好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重点工程,力争在短时期内有所突破。
  3.坚持系统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建设、治理、保护并重,植树与种草齐抓,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并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4.坚持依靠全民参与,依靠科技进步,依法保护和治理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进行规划,各阶段的具体目标是:
  1.近期目标(1999-2010年)
  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控制住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五河”中上游、鄱阳湖周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大中型水库及重要城镇周围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为建立较完备的山江湖生态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目标是:全省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共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其中,开发经济果木林502.9万亩,建设水土保持林2674.1万亩,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1147处,兴建节水灌溉工程26745座,沟道治理工程397072座;实施封山育林2000万亩,退耕还林210万亩,天然林保护2700万亩,人工针叶林改造1000万亩,建设高标准、林网化农田304万亩,全省有林地增加到1405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1%;新建人工草地239万亩,草场改良510万亩,退耕地人工种草100万亩;全省动植物各类保护区达70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个),涵盖95%的物种;发展20个国家和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市、区),500个生态农业试点乡(镇)、村,100万户生态户,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全省普及省柴节煤灶,发展沼气用户累计达到280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40%;完成坡改梯360万亩,将全省坡度在25度以下的坡耕地改造成水平梯田;实施旱作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沃土示范工程、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庭园经济致富工程和无公害(绿色食品)产业化工程等生态农业工程,重点建设鄱阳湖区、五湖中上游及东江上游的水土保持工程;在全省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森林、草地等的预防监督体系和监测网络。
  从现在起到2003年是实现近期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力度,初步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其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鄱阳湖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和东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等两大重点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70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建设200条水土保持小流域,建成5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建立100条“猪沼果”工程示范小流域和10万户“猪沼果”工程示范户。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建设7000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二是从现在起立即停止毁林开垦,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立即停止采伐现有天然林,特别是天然阔叶林;立即停止采伐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河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围第一重山脊分水线以内及城镇和村庄周围2公里以内的森林。三是对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采取人工造林措施恢复植被。同时,进行坡耕地改造和崩岗治理。四是对已开发种果的山地和江河两岸边坡开垦的坡地,广泛开展植草固土、垒石固土、开辟水土保护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在吉泰盆地、鄱阳湖区、赣中部分土壤沙化严重地区、赣南山区,高标准建设人工草场,改良天然草场。五是对不合理围垦、有碍行洪、蓄洪的圩堤,坚决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严禁围湖造田。六是全面完成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一期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中德九江长江防护林一期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等建设;抓紧启动鄱阳湖流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珠江防护林(东江上游段)工程。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天然阔叶林保护、人工针叶林改造等工程。七是改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大力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到2003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其中,开发经济果木林209万亩,建设水土保持林1114万亩,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000处,兴建节水灌溉工程13000座,沟道治理工程19300座。封山育林2000万亩,退耕还林175万亩,保护天然林3700万亩,改造人工针叶林720万亩,新建人工草地120万亩,草地改良236万亩,退耕地人工种草100万亩;完成坡改梯面积108万亩;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1个,庭园经济致富户10万户,沼气用户发展到138万户。
  2.中期目标(201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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