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现有土壤侵蚀面积39.66万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87.43%。由于侵蚀每年输入江河的泥沙6.44亿吨,其中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有水土流失面积10.5万平方公里,年输沙5.18亿吨,占黄河输沙总量的三分之一。甘肃境内的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19万平方公里,年输沙约0.5亿吨,占长江上游输沙总量的10%。近些年在艰苦治理的同时,一些地区仍在陡坡地开荒,掠取燃料,抵消了部分治理成果,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还没有遏止住。目前黄河流域水土治理率仅为39%。还有1600多万亩坡耕地尚待治理。
--沙漠戈壁和受风沙危害的土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以上。由于人为地过度开荒垦种,铲柴挖药,超载过牧,超采地下水,使荒漠植被遭受破坏,沙漠延伸,加剧了土地的荒漠化发展。
--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以下简称“三化”)面积逐年增加,超载过牧引起了草场的退化和生产能力的下降,每年退化的草场有6万公顷左右。
--城镇附近的生活垃圾、工矿附近的工业“三废”引起的污染,农药、地膜引起的农业化学污染都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很多珍贵动物的栖息环境不断恶化,有些国家级保护动物濒临灭绝。
水土流失、荒漠化等问题引起的不良后果,加剧了社会的贫困和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群众生活困难。据统计,全省285万贫困人口,90%以上都生活在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的地区。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环境整治与脱贫致富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法制,提高治理建设的效益。力争通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再造山川秀美的新甘肃,为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基础原则是: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首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地区和长江流域主要是防治水土流失,河西等沙漠边缘地区主要是控制荒漠化等;坚持开发性治理,把治理水土流失和控制荒漠化同扶贫开发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使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科学化;坚持依法治理,使生态环境的治理、建设和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兴利与除害并举,实行“边建设、边保护”,使治理与建设的成果发挥长远效益。坚持依靠广大群众,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起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