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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一)全面性。“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最高得分为5分。
  (二)可行性。“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最高得分为5分。
  (三)针对性。“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优良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创优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尤其是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噪音污染的措施是否得力等。最高得分为5分。
  (四)先进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最高得分为5分。
  3、企业实绩与社会信誉(满分为25分)
  (1)一般业绩(17分)
  ①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中每获一项优良工程给1分,直至给满5分为止;
  ②近三年中连续三年获“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给3分;近两年中连续两年获“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给2分;最近一年获“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给1分;
  ③近三年中每获一项国家或省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者给1分,每获一项州(地、市)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0.5分,直至给满4分为止(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系指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荣誉证书、安全荣誉证书、文明施工荣誉证书和先进施工企业荣誉称号等四类中的一种);
  ④项目经理(5分)
  对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已竣工)的成绩和履约情况核评,最高得分5分,每获得一项优良工程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成绩加1分,直至加满5分为止。对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担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减分,每出现一起质量安全事故减1分,直至减完5分为止。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当附有:近三年该项目经理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履约情况和证明复印件(这些证明件应当真实、有效、规范。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特殊业绩(8分)
  ①获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给3分;
  ②每获一项国优工程奖给3分;
  ③每获一项省优工程奖给2分;
  ④每获一项州(地、市)优质工程奖给1分。
  以上四项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超过8分,按8分计)。
  4、三材耗用量(满分5分)(其中钢材2分、木材1分、水泥2分)
  ①钢材、木材、水泥用量在标底上下浮动5%之内(含5%)计满分。
  ②钢材、木材、水泥用量超过标底上下5%(不含5%)每上浮或下浮1%扣0.5分,直至扣完分值为止。
  5、优惠条件(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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