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

  8、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租赁、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资产重组,推动公有制经济的产权结构调整。
  9、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国有、集体企业,在依法对被兼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后,对净资产大于零、一次性付款的,可给予20%以内的折价优惠,具体优惠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资产与负债相当的,由兼并方按零资产收购,并承担全部债务。非公有制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可与国有企业间的兼并一样,享受国家冲销银行吊坏帐准备金的有关政策。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在兼并收购时由同级政府批准给予一定时限内的税收返还优惠。要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防止逃废银行债务。
  10、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采取“还本租赁”、“还本承包”的办法,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存量资产,当所缴租金(或承包费)总额等于租赁(承包)基期年评估值时,取得主要债权人和有关部门同意,非公有制企业可取得被租赁(承包)资产的产权。租赁(或承包)取得产权者,原则上接受全部在职职工,冗员负担过重的,可由同级政府分离安置一部分职工。对退离休职工也要妥善安置,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统筹,发生和预留的养老保险费冲抵原企业资产。非公有制企业租赁承包国有亏损企业5年以上,前2年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后3年减半返还;增值税地方留成超基数部分由同级政府决定,给予适当的优惠。
  11、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由资质的评估机构确认。
  12、鼓励和引导现有非公制企业以多种形式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非公有制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占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2年;达到5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3年;占本企业职工总数达不到30%的,在两年内,按安置下岗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对应缴所得税的总额给予1.66%的折扣优惠。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3、实施扶优扶强政策。自治区选择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竞争力强、带动面广、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优势骨干企业,在项目申报立项、热点项目招投标、银行信贷、风险投资、贷款担保、技改贴息、供电、铁路运输、建设用地、发行企业债券、推荐上市、分配进出口配额、挂牌保护等方面,享受与重点国有优势骨干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支持。对重点扶持的非公有制优势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14、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建立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关系,使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优势与科研机构的技术开发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