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行依法治区的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和各地区各行业各层次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区打好基础。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行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要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认真落实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把法制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遵守纪律、维护社会公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青少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干部、司法、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以及广大青少年、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的良好风气。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努力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及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要抓住影响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活动。要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权利。要把依法治理与农村小康建设、扶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使依法治区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要注意培养发现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增强社会效果,形成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纵横结合的格局,为依法治区打下基础。
  (二)加强地方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依法治区的前提。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族关系、宗教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和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制定立法规划,加大立法力度。要抓紧制定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治条例》、各项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明确立法责任和完善立法程序。在立法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使各项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实用而简明的规章,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按法定程序及时清理、修订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符合的地方性规章,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