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强现有植被的保护与管理,以重要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青藏铁路沿线为重点,建设骨干水利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采取植物固沙、沙障固沙、引水拉沙,大力发展造林种草,建立农田保护林网,改良风沙农田,合理开发水土资源,灌排结合,推广普及旱作造林、节能技术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增加沙区植被,发展沙产业,控制沙化面积。
近期规划实施都兰县察汗乌苏节水灌溉工程、德令哈干旱荒漠草地改良工程,格尔木--托拉亥防风固沙林工程、香日德巴隆绿洲生态农业综合建设工程、柴达木东部干旱荒漠草地综合治理工程、柴达木东部绿洲林业建设工程、格尔木防风固沙林工程、柴达木盆地西部荒漠草地综合改良项目、西部“三镇”防风固沙林建设工程、青藏铁路防风固沙护路林建设工程、马海生态农业综合建设工程、柴达木盆地荒漠生态农业示范工程、铁奎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牦牛滩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扎果滩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等项目。
到2000年开发建设绿洲生态农业区4万公顷(林草田比例为2:2:6);建成格尔木市防治荒漠化工程,铁路沿线防风固沙工程150公里;2001年到2010年,营造防风固沙林地59.8万公顷,建设改良草地44万公顷,其中:人工种草15万公顷,发展灌溉草地13.3万公顷,补播草地20万公顷,施肥改良草地3.3万公顷,新增生态农业面积6万公顷;完成都兰、乌兰县、德令哈市区防治荒漠化工程;建成铁路沿线风沙危害区防风固沙带。到2010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3.6万公顷,发展林草灌溉1.38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地55.4万公顷,营造防风固沙林66.9万公顷,治碱1万公顷,治理荒漠化土地4.23万公顷。建立起一定规模的绿洲生态农业体系,成为青海农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
(五)青藏高原冻融区(高原自然保护区)
本区主要位于我省西南、西北4000米以上的地区,以冰雪和寒冻作用的高山高原地貌类型为主。包括可可西里、乌图美仁、扎陵湖、鄂陵湖、可鲁克湖、托勒--疏勒南山、阿尼玛卿山等区域,总面积15.1万平方公里。由于人烟稀少,草原辽湖北省,湖泊众多和特定气候与环境,生长着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盘羊、黑颈鹤、雪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和冬虫夏草、藏红花,雪莲等珍稀植物与药材,是高原生物基因的宝库。同时,也是全球气候与地质变迁的敏感区。保护好这一区域生物基因和自然景观,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具有典型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的类型多样、布局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网络,并能产生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自然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强化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立健全草原使用管理制度。
到2010年建设可可西里、扎陵湖、鄂陵湖、可鲁克湖、托索湖、托勒--疏勒南山、阿尼玛卿山、都兰巴隆地区17个动植物自然生态保护区和乌图美仁禁猎区,保护面积达到858万公顷,占青海省国土总面积的12%。
考虑到对本省及全国其它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规划“九五”和下个世纪初,把黄河源头及上游地区、柴达木盆地荒漠区、青南高寒草地治理区、环湖草地治理区、作为近期治理重点。
四、确保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要充分认识青海省生态建设的特殊意义,立足全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唤起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要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高原人艰苦奋斗、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实务实、实干苦干的作风,激励和动员全省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各地要根据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要把治山治水,防沙治沙,建设生态农业作为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项根本性的措施抓出成效。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农牧民改变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把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精心组织好规划工程的实施。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