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坚决停止天然林采伐、草原和25度以上坡地开垦,控制住人为因素可能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现象。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面积不再扩大,基本遏制住全省生态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特别恶劣的黄河、长江源头及上游地区、柴达木盆地草原严重退化区、严重荒漠化地区、重点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重点设施区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草地退化治理初见成效。
近期的主要建设任务是: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治理区域农牧民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减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万平方公里,新增森林面积1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2.59%提高到5.07%;新增人工草地面积146万公顷,改良草地214万公顷,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55.8万公顷,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14个,新增水平梯田15万公顷,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32.56万公顷;建立荒漠绿洲生态农业开发区,开发面积8万公顷。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实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区域预防监督管理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各贡生态环境法规和政策措施。
中期目标。2011-2030年,在遏制住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之后,再用20年的时间,使全省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这一时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要占流失面积的60%以上,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全省新增森林面积34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9.9%;新增人工草地、改良草地614万公顷,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地得到恢复;荒漠区绿洲农业稳步发展。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远期目标。从2031-2050年,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宜林地全部绿化,林种、树种结构合理,新增森林面积30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4.1%左右,草地建设面积1290万公顷,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基本得到治理,“三化”草地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的生态环境有一个很大的改观。
三、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布局和工程项目规划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划分了八个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其中覆盖我省的有黄河上中游地区、长江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草原区和青藏高原冻融区。据此,按照我省江河流域区、地貌单元、治理的主攻方向、治理措施等因素,并且与土地、农业、林业、水利、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等行业规划和区划基本趋于一致的原则,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区划范围内,仅对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止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结合青海的特点,把我省治理区域划分为五大片区共8个重点治理区:
(一)黄河源头及上游地区
本区包括西宁市、大通、化隆、循化、民和、乐都、互助、平安、湟中、湟源、尖扎、同仁、泽库、河南、贵德、贵南、兴海、同德、共和、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天峻、玛多、玛沁、久治、达日、甘德、曲麻莱、称多31个县(市),流域总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18.7%,黄河干流在省域内长1694公里,出境多年平均径流量285.2亿立方米,占全流域总径流量的49.2%,是黄河流域主要的产流区。森林覆盖率7.85%,主要分布于祁连山地和河湟谷地;草地面积1389万公顷,分布在海拔3000米以上区域,以高寒草甸草地、干旱草原草地、荒漠化草原草地植被为主。区内总人口399万人,占全省的82%,国民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8.5%,现有耕地51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6%。水电资源、农牧业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综合开发潜力大,对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支撑作用。
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是治理河湟谷地和黄土丘陵水土流失,龙羊峡库区周围风沙与水土流失,恢复建设水源涵养林草植被。